配送方式
鑑賞期內可申請退貨退款,請以電子郵件通知我們訂單資訊以及維持完整商品、配件及包裝即可。
若有缺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調轉貨或訂單取消;需調轉貨商品將另行通知及安排新的到貨時間。

在Swatch網路商店訂購之所有訂單免收運費,宅配由統一速達進行配送,於送達時皆必須簽名,並僅限出貨至原始運送地址;7-11統一超商、全家超商超取訂單僅限寄送原始選擇之門市。

 

退貨

我們相信您會對產品感到滿意,但仍有若干時候,您可能覺得必須退還某件物品。本公司致力於盡量簡化處理程序,而本條款並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

本公司將盡力在可能的情形下盡早處理所有退貨。

 

一、改變心意
本公司之政策,乃在於確保您每次向Swatch訂購時皆能感到滿意。倘您在接獲一件物品時不喜歡,或您只是改變心意,請您在接獲物品之次日起7日內,將之退還本公司,在此之前您必須合理照護該商品,使之處於未曾使用之全新狀態,其包裝與所有零組件皆完整無缺,則本公司將於退貨驗收無誤後退還您已付之商品價金以及相關運費。惟若您未能寄回完整無缺之包裝及所有零組件,本公司得要求您補寄缺失之零組件,補寄之運費需由您自行負擔。

在本公司接獲退還商品之日起14日內,或(若較早)本公司接獲退貨證明時,或(更早者)本公司已檢查退還商品,並確認其以出貨給您之原樣退還本公司時,本公司即將退款直接支付至用以支付原始訂單之信用卡/簽帳卡中。如您是經由網路ATM或貨到付款方式支付者,我們將退款至您所指定之銀行帳戶。

您不須支付商品之退還郵資。

部份商品與服務不適用本退貨政策,包括耳環,基於健康與衛生理由無法接受耳環退貨。
這並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

 

二、瑕疵品
本公司盡可能妥善選擇及包裝商品,以確保商品送達時狀況良好。然而,若商品送達時已受損、有瑕疵,或並非您訂購的商品,則若您在接獲日起14日內將商品退還本公司,送交至下列郵遞地址,本公司即免費換貨或全額退款。

在此情形下,本公司亦支付您退還商品之郵資費用。請向您的郵局索取一份付郵證明,俾便本公司得以處理您的退貨郵資費用之退款。

欲尋求對於您最初購買後超過14日之商品之協助者,請電郵本公司。這並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

 

三、退還嫌棄品或瑕疵品
請於 網頁上方 客戶服務 > 聯絡我們 與我們聯繫或是來信至以下E-mail 申請退貨: connect@swatch.tw

內容請填寫欲退貨之訂單編號、訂購人姓名、商品名稱、聯繫方式及退貨原因。

我們將於收到您的退貨申請之兩個工作天內處理您的退貨申請,並安排宅配廠商與您聯繫取貨。

請將商品、配件、保固說明放入原包裝內,若有索取紙本發票,也請一併退回。

我們的人員會轉交退貨資訊給合作之宅配廠商,由廠商聯繫您收取退貨。

退貨在送達本公司之前,應由您負責保管。 

 

四、台灣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稱「消保法」)

台灣消費者依法有權在其接獲產品之次日起7日內,解除該產品之購買契約。

若您希望依消保法取消您的訂單,但產品已經派送完成,請email至以下信箱: connect@swatch.tw

內容附上您欲退貨之訂單編號、訂購人姓名、商品名稱、聯繫方式及退貨原因,我們將安排宅配廠商與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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