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使用條款
1. |
介紹 |
1.1 |
使用本網站前,請詳閱本條款。您如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接受本使用條款,如您不接受本使用條款,請勿使用本網站。本使用條款由瑞士商斯沃琪瑞表遠東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地址為臺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7段8號14樓)及(或)位於瑞士比爾市之Swatch Ltd.(統稱「Swatch公司」)提供。 |
1.2 |
Swatch公司得隨時更新本刊載資料,以修訂本使用條款。該等修訂皆對您具有約束力,因此,您應定期進入本頁瀏覽約束您之當時有效條款。 |
2. |
授權 |
2.1 |
除另有規定外,本網站所載所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照片及圖像)之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皆為Swatch公司或其授權人所有。本網站所示之商標、標識或服務標章等資料,皆屬Swatch公司或其授權人之註冊或未註冊商標。 |
2.2 |
您得下載、展示或列印本網站資料,但僅供符合下列規定之個人目的使用: |
2.2.1 |
本網站之所有文件或相關圖示未經修改; |
2.2.2 |
本網站之圖示未與其相應文字分開使用;及 |
2.2.3 |
您應保留並複製您下載之任何資料所含之各著作權聲明或其他專屬權利聲明。 |
2.3 |
您如未經Swatch公司之書面許可,不得按公開目的散布、修改、傳輸、重複利用、重貼或使用本網站內容,包括文字、肖像及視聽。Swatch公司並未擔保或聲明,您對於本網站展示之資料之使用,不會侵害非為Swatch公司所有或非屬其關係企業之第三人之權利。 |
2.4 |
除依本使用條款規定或經所有權人明確之書面許可外,您嚴禁使用本網站任何資料。除另有規定外,Swatch公司保留一切權利。 |
2.5 |
倘您違反本使用條款之任何規定,您獲准使用本網站之許可即自動終止,您並須立即銷毀自本網站下載或列印之摘錄資料。Swatch公司另予告知,Swatch公司將按相關法律准許之最大範圍積極執行其智慧財產權,包括刑事訴究。 |
2.6 |
除第2.2條另有規定外,未經Swatch公司事先之書面許可,本網站任何部分皆不得於其他網站重製或儲存,亦不得納入任何私人或公開電子檢索系統或服務。 |
3. |
免責聲明 |
3.1 |
Swatch公司縱以合理努力於本網站刊載準確及最新資料,對於以現況提供之本網站內容,Swatch公司未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對於因本網站或其內容之使用所生或與之相關之責任,Swatch公司按法律准許之範圍內,概不負責,尤其對於本網站資料之準確性、完整性、充足性、及時性或綜合性,亦概不負責。 |
3.2 |
對於因您就本網站之存取、使用或瀏覽本,或因您就本網站資料、資訊、文字、肖像或視聽之下載,致您電腦設備或其他財物遭受之損害或病毒感染,Swatch公司概不負責。 |
3.3 |
Swatch公司有權中斷或停止本網站任何或所有功能,對於該功能中斷或停止之責任,不論係因Swatch公司、其瑞士比爾市關係企業The Swatch Group Ltd.或第三人之作為或不作為所造成者,Swatch公司概不負責。 |
4. |
本網站資料,包括任何資訊,可能包含技術上不夠精確之處或印刷錯誤。Swatch公司有權隨時不經通知即對該等資料(包括資訊)及該等資訊所述之產品及程式進行更改、改正及(或)改良。 |
5. |
訪客資料及行為 |
5.1 |
除Swatch公司隱私政策另有規定外,您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本網站傳輸之任何通訊或資料,包括資料、疑問、意見、建議或類似資料,目前或將來皆視為非保密及非專屬資料。您傳輸或刊載之任何資料皆屬Swatch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財產,得按任何目的利用,該等目的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揭露、傳輸、公開發表、播送及刊載。對於您向本網站發送之任何通訊所含之構想、概念、專業知識或技術, Swatch公司亦得按任何目的自由利用,包括(但不限於)以該資料進行產品開發、製作及行銷。 |
5.2 |
您禁止向本網站或自本網站刊載或傳輸下列資料: |
5.2.1 |
具有威脅性、名譽毀損、淫穢性、猥褻性、煽動性、冒犯性、色情、辱罵性、煽動任何種類之仇恨、歧視、恐嚇性、中傷、激動、褻瀆、違反保密義務、違反隱私權,致造成滋擾或不便之資料;或 |
5.2.2 |
您未取得所有必要授權及(或)核准同意之資料;或 |
5.2.3 |
於世界任何國家構成或鼓勵視為刑事罪行之行為、產生民事責任,或以其他方式違法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資料;或 |
5.2.4 |
技術上屬有害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腦病毒、邏輯炸彈、木馬程式、蠕蟲、有害組件、毀損資料或其他惡意軟體或有害資料)。 |
5.3 |
您不得不當使用本網站,包括(但不限於)駭侵本網站。 |
5.4 |
如執法機關或法院命令要求或指示Swatch公司揭露任何違反第5.2條或5.3條規定刊載資料之人之身分或協尋該人,Swatch公司將充分配合。 |
6. |
其他網站之連結 |
6.1 |
Swatch公司對於本網站連結之任何網站不具控制權、不予背書,亦未予檢查,因此,您確認,對於非屬本網站之網頁或連結本網站之其他任何網站之內容,Swatch公司概不負責。就非屬本網站網頁或連結本網站之第三人網站之存取,其責任概由您自行承擔。 |
6.2 |
您對於本網站、非屬本網站網頁或其他網站之連結,其風險由您自行承擔。您使用該等連結時即了解,任何連結網站之法律聲明及隱私政策皆適用之,且可能與Swatch公司之法律聲明及隱私政策不同,如您欲連結本網站,僅得連結但不得複製主頁,且應遵守下列條件,始得進行連結: |
6.2.1 |
您不得就本網站進行深層連結(deep link ) |
6.2.2 |
您不得移除、變動或以其他方式更改Swatch公司標識之尺寸大小或外觀; |
6.2.3 |
您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Swatch公司為其自身以外之產品或服務背書; |
6.2.4 |
您不得就您與Swatch公司間之關係作出不實聲明,亦不得提出有關Swatch公司之不實資料; |
6.2.5 |
未經Swatch公司明確之書面許可,您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網站展示之任何Swatch公司商標; |
6.2.6 |
您不得自非屬您所有之網站進行連結;及 |
6.2.7 |
您之網站不得載有引起反感、冒犯性或爭議性、侵害其他任何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其他未符相關法規之內容。 |
6.3 |
您禁止於非屬The Swatch Group Ltd.之人之網站設置網頁框架(framing)、內線連結( in-line linking)或以其他方式加入本網站之一部。 |
6.4 |
本條款遭違反時,Swatch公司明確保留撤銷依第6.2條規定授與之權利並採取其認為適當之行動。 |
6.5 |
如Swatch公司或其集團任何公司因第6.2條規定之違反致遭受損失或損害,您應完全賠償Swatch公司。 |
7. |
服務存取 |
7.1 |
Swatch公司致力確保,本網站通常得以全天候24小時提供,但如本網站於任何時間或期間因故無法提供者,Swatch公司概不負責。 |
7.2 |
如發生系統故障、維修或修繕或Swatch公司控制範圍以外之原因,本網站之存取得予暫停,且無須經過通知。 |
8. |
責任 |
8.1 |
Swatch公司、其他任何人(不論涉及設立、製作、維持或交付本網站與否)及任何Swatch公司之集團公司,以及渠等經理人、董事、員工、股東或代理人,對於您或第三人就下列事宜造成任何數額或種類之相關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直接、間接、懲罰性或衍生性損失或損害賠償、或收入、收益、商譽、資料、契約或金錢使用之損失,或因業務中斷所生或與之相關之損失或損害,不論基於侵權(包括(但不限於)過失)、契約或其他者),概不負責:本網站、本網站或連結本網站之任何網站之使用、無法使用或使用結果、或該等網站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因您對本網站之存取、使用或瀏覽或對本網站或連結本網站之任何網站資料之下載所致您電腦設備、軟體、資料或其他財物遭受病毒感染之損失或損害。 |
8.2 |
縱使Swatch公司得隨時監控或審閱本網站之討論、聊天、刊載資料、傳輸資料、公布欄及類似內容,Swatch公司不負該監控及審閱義務,且對於該等地點之內容,或本網站內該等地點之資料之錯誤、名譽毀損、毀謗、口頭毀謗、遺漏、不實、淫穢、色情、不敬、危險或不準確性,Swatch公司概不負責。您禁止刊載或傳輸任何不法、威脅性、毀謗性、毀損名譽、淫穢、中傷性、激動、色情或不敬資料,或任何構成或鼓勵視為刑事罪行之行為、產生民事責任,或其他違法之資料。如任何人於本網站刊載或傳輸之資訊或資料違反本條款,Swatch公司明確保留移除該資訊或資料之權利。如執法機關或法院命令要求或指示Swatch公司揭露任何刊載上述資訊或資料之人之身分,Swatch公司將充分配合。 |
8.3 |
本法律通知未排除或限制Swatch公司之下列責任: |
8.3.1 |
因過失所致之死亡或個人損傷;或 |
8.3.2 |
詐欺性不實聲明;或 |
8.3.3 | 依相關法律規定無法排除或限制之責任。 |
8.4 |
如任何設備、軟體或資料因您對本網站資料之使用致需維修、修繕或改正,費用概由您承擔。 |
9. |
準據法及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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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使用條款適用中華民國台灣法律並悉依其規定解釋。如發生因本網站使用條款所生之相關爭議,應以台灣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